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
城建委办 辙消通知函 字〔2023〕036号
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
城建委办 辙消通知函 字〔2023〕036号
各部门、各中心、各省市级乡创基地办公室:
根据2022年度乡创基地年检核查的结果,中国城建指导委(南宁)乡创基地办公室、中国城指导委(汉中)乡创基地办公室未按年检要求上报详尽材料,经检查基地办公室人员配备级别不符合要求,相应管理费用未能如数缴齐致其所属省份乡创基地办公室、创新实训基地无法正常运行,年检不合格。决定撤销上述两个市级乡创基地办公室、创新实训基地称号。
望其他省市级乡创基地办公室、创新实训基地珍惜荣誉,严格遵守《中国城建指导委乡创基地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中国城建指导委乡创基地办公室的职能为繁荣地方政府经济进一步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为服务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为进一步夯实机构、提高效率,更好地贯彻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不断提高组织服务效能,根据《中国城建指导委乡创基地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除对以上乡创基地办公室予以撤销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之日起,停止以上乡创基地办公室的所有工作予以重新整改;
二、自即日起,以上乡创基地办公室相关人员不得以原乡创基地办公室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三、撤销以上乡创基地办公室批复文件。
特此通知
中国新型城建化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