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2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目录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章 重大意义
第二章 发展现状
第三章 发展态势
第二篇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四章 指导思想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三篇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六章 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第一节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
第二节 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第七章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第二节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第三节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第四节 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第五节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
第八章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第一节 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第二节 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
第三节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
第四篇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第九章 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
第十章 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
第十一章 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
第十二章 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
第一节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
第二节 加快发展中小城市
第三节 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第十三章 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第一节 完善城市群之间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二节 构建城市群内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三节 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
第四节 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交通条件
第五篇 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四章 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
第一节 优化城市产业结构
第二节 增强城市创新能力
第三节 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第十五章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
第一节 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
第二节 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
第三节 改善城乡接合部环境
第十六章 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一节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第二节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第三节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十七章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第一节 创新规划理念
第二节 完善规划程序
第三节 强化规划管控
第四节 严格建筑质量管理
第十八章 推动新型城市建设
第一节 加快绿色城市建设
第二节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第三节 注重人文城市建设
第十九章 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
第一节 完善城市治理结构
第二节 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第三节 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四节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
第六篇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二十章 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第一节 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第二节 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第二十一章 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一节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第二节 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第三节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第二十二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一节 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第三节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第七篇 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第二十三章 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十四章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十五章 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第二十六章 健全城镇住房制度
第二十七章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第八篇 规划实施
第二十八章 加强组织协调
第二十九章 强化政策统筹
第三十章 开展试点示范
第三十一章 健全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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